具备什么条件才能申请F-1签证
必须全时制学习。注册学习不少于12个学期,研究生需经学生顾间只要向学生顾问获准,仍然属全时制学生,大学专科生——在政府认可的具有学院专科水平的学校学习语言、文科、美术或其他非职业性课程的学生,每周上课时间不得少于12个小时,中小学学生需达到学校所规定的最低上课时间,在技术、职业或其他非学术性学校学习的学生——以课堂授课为上,每周上课时间小得少于18个小时,以实验室授课为主,每周不得少于22个小时;学习的目的必须是为了取得学位、毕业证书或学习证明,而不是仅仅为了增加学业背景。申请就读的学校系美国移民局所批准同意有权招收外国学生的学校;
经济来源。申请人必须能够证明自己有足够的经济来源,以供自己不依靠工作在美国完成学业,最好的证明是申请人的父母或亲戚出具的书面承诺及具经济担保能力证明;返国意图。学生签证是一种临时签证,因此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应表明在完成学业后将返回其居住国。
一. 向使领馆申请
向美国驻外使领馆申请F-1签证,需提交以下文件和材料:
(1)I-20表,即“资格证书”
(2)OF-156表,即“非移民签证申请表”;
(3)护照;
(4)照片;
(5)结婚证书及子女出生证(如有随行家眷)。
(6)如再婚并有随行家眷,需提交原有婚姻证明,如离婚证或配偶死亡证明。
(7)可以证明申请人在完成学业后将返回其居住国的证明,如美国境外的不动产文件、股票、产业 继承、境外亲属关系,返国后的工作机会或晋升等。
(8)学历证明,如文凭、学习成绩单等。但有的使领馆不要求;
(9)英文水平证明,如T0FFL考试成绩单,使领馆对此要求可能依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10)经济来源证明。如存款、奖学金、父母提供的担保及能力或银行证明等。
二. 向移民局申请
申请人如持其他非移民签证已进入美国而向移民局申请转换身份,需具备以下条件:
(1)已经被政府认可的学校录取并签发I—20表。
(2)持有效签证合法进人美国;
(3)没有非法工作记录。
(4)其I-94入境记录卡未过期,
需要提交的文件和材料如下:
(1)I-20表,即“资格证书”。
(2)I-539表。如有随行家眷,也使用一张表。
(3)I-94入境记录卡。如有随行家眷,也一并提交。
(4)结婚证书和子女出生证(如有随行家眷)。(如系再婚并有随行家眷,需提交原有婚姻关系证明,如离婚证或配偶死亡证。
(5)可以证明申请人在完成其学业后将返回其居住国的证明,如美国境外的不动产文件、殷票、产业继承、境外亲属关系,返国后的工作机会或晋升位
(7)英文水平证明,如T0FFL考试成绩单,或其他由学校所认可的证明。
(8)经济来源证明,如存款、奖学金、境外担保等。
(9)申请费。
F1签证材料清单
1 必要材料(指在申请签证时候需要递交给中秘的材料)
1.1 DS-156签证申请表
所有持中国护照的的申请人必须填妥两份 DS-156表(中文,英文各一份).每份各一页纸,必须印出正反两面,而且能使用A4或X11英寸规格的纸.
1.2 DS-157签证申请表
所有16岁以上申请人必须填妥两份DS-157表(中文,英文各一份).每份只有一面,必须分别印在两张纸上,且只能使用A4或8.5X11英寸规格的纸.
注意: 一定要贴好按照美国使馆要求的照片.
每一位申请人的照片必须是无边框的,于最近六个月内所拍摄的正面照片. “正面”是指申请人拍摄时需要正对照相机,眼光不能向下看或斜视,脸部需占整张照片的50%.虽然由于发型的不同,很难严格地定义“脸部”,总体上说,是指申请人的头部,包括脸和头发,上下从头顶到下巴,左右至两边发髻,如露出耳朵则更佳.关键的要求是从照片可以清晰地辨别申请人.照片的尺寸为2X2英寸(大约为50毫米X50毫米)正方形,头像居于正中.头部(从头顶至下巴)在1英寸至1又3/8英寸.(即28毫米至35毫米),眼睛只照片底部巴不得距离为1又3/8至1又3/8英寸.(即28毫米至35毫米).可以是白色或浅色背景的彩色或黑白照片,照片无边框,需被粘贴在DS-156非移民签证申请表格上.照片背景如有花纹或图案,或呈深色,将不被接受.从现在开始,非移民签证申请需递交符合上述要求的照片.此类照片规格与美国护照照片相同.申请人可去任何照相馆要求拍摄此类照片,或直接去拍摄美国护照照片的照相馆.
1.3 DS-158非移民签证申请人联络方式和工作经历调查表
非移民签证申请人联络方式和工作经历调查表-所有申请学生签证(F),交流访问学者签证(J),职业技术培训学生签证(M)以及家属探亲签证(F2,J2以及M2签证)的申请人必须填写此表(中,英文各一页).每份DS-158表分为两页,必须打印在同一张纸的正反两面,且只能使用A4或8.5X11英寸的纸张.
注意: 一定要贴好按照美国使馆要求的照片.
1.4 有效期必须在6个月以上的本人护照
美国入境港口不允许所持护照有效期仅为6个月的外国旅客入境.注意:未知护照号码不可预约签证,未受到I-20则可以,但需要知道I-20上所写的合同起始日期以确保在开学前三个月内.
1.5 SEVIS费收据
“学生和交流访问者信息系统”(SEVIS)付费定为100美元.所有必须支付“学生和交流访问这信息系统”(SEVIS)费用的申请这同样也要填写I-901表格. “学生和交流访问者信息系统”(SEVIS) I-901表格收费由美国国会授权,以支持收集和管理在美外国学生和交流访问这信息的自动系统,保证他们维持在美国的合法身份.
1.6 两张中信银行签证费收据
到中信实业银行柜台支付780元人民币即可购买签证费收据,注意有些分行要求购买人带上护照.交费的同时可以领取一份 DS-156, 157, 158表格.
1.7 I-20表原件
未拿到I-20就预约签证的请务必确认I-20可以按时送到.另外签证前注意在I-20表格上先签上你的大名表示接受这份合同,同时要核对I-20上的个人信息完全无误.
-
附属材料(签证时候拿在手中用语支持申请的材料)
-
-
Offer or Admission Letter 录取信原件
学校发给你的录取信,上面详细地说明你的录取情况.
-
-
毕业证书,学位证原件
如果尚未毕业,需要教务处的在读证明,说明身份并且保证该生可以顺利毕业.本科生尚未毕业的可以没有以上两项,不须另外开学历证明,签证管完全不问,只要你准备好成绩单就可以.硕士学历会确认一下你是否尚未毕业并拿到硕士学位.毕业证和学位证一般需要另外公证(请使用原件)
-
-
成绩单
尽可能使用包括毕业证在内的所有中英文成绩.最好成绩使用申请学校时候的那种形式,就是信封上加盖密封章的.多数可能性是签证管让你自己打开,把成绩单递送进去,最好成绩加盖学校公章的那种,请至少准备一份未开封的.
2.4 GRE,TOEFL成绩单原件(如有)
2.5资产证明材料:
(1)证明有足够学习生活资金数目的存款证明.
(2) 担保人工作证明,收入证明.担保人是个人私企单位公司负责人,可以带上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单,是股东的要带上验资报告.担保人是公司单位实体的,带上公司简介,营业执照,同申请人之间的关系的证明材料.
(3) 担保人资助声明
在自费留学申请签证时,提供充足合理的经济担保材料是至关重要的,这时候为了向签证官证明你有足够的经济实力使自己完成国外的学业,而不会因为资金问题拖累家庭或成为别国的负担.经济担保材料主要是指存款证明和收入证明等材料.不少留学申请人不明白为什么自己的存款数额够了,存期也达到要求了,父母的工作证明也开了,却怎么还是被领事馆拒签?对此,专家认为,准备留学经济担保材料特别需要注意以下三个方面,假如其中一个方面出现问题,你的留学签证就有可能被拒签.
注意一: 担保人最好是本人或父母.一般来说资金担保最好是本人或父母,至少资金的主要部分源自父母或自己,因为只有父母对儿女有抚养和教育的责任和义务,所以除非有充足的理由,否则尽量不要让父母以外的人经济担保.旁系亲属提供经济担保同意引起签证官的怀疑和警惕,因为旁人对你没有这种义务.但这并不是说其他人做经济担保绝对没有通过签证的机会,特殊情况下,如果担保人在给签证官的陈述信中提出充分的理由,表明为什么给申请人提供这笔钱,而且提供的资金占自己收入的份额较小的情况下,还是有可能通过的.另外,存款的户头应写申请人的名字,资金作为赠款出现.
注意二: 收入要与存款相匹配. 在经济担保材料中,自己或者父母的工作证明是很重要的一部分,收入情况一定要与工作单位和职务相吻合.如果存款的数额很大,但从父母的工作单位和职务判断不可能会有这么高的收入,这就会成为疑点.相反,即使根据学习计划,存款的总数只是接近但尚未到要求的数额,但从父母的工作单位和职务看,每年的家庭收入足以支付孩子在国外求学,这种情况签证官也会批准你的签证.如果父母是自己办企业,那就要提供该企业的相关证明,比如该企业的营业执照,税单等来说明企业的经营情况,表明的确有经济实力支持孩子留学.
注意三: 存款的收入和支出要合乎情理. 在你的存款历史中,每一笔收入和支出的数额都应是合情合理的.如果你的存款历史中突然有一笔数目很大的进款项目,远远超过你正常的平均收入,你就要解释它的来源,而且这结实应该合乎情理,并提供有说服力的证据.比如,硬汉里的钱是从股市里转入的,那就要提供股市开户证明,以及股市当天的硬汉转帐凭据等一系列具体文件.如果有一笔资金是从别的存折转过来的,就要把那个老存折的取款凭条及存折的每一页都复印附上,并加以说明,这样的存款证明才会显得具体而真实.
3. 补充材料 (根据签证申请人的自身特点选择)
未来老板写的Support Letter
将来工作单位写的Support Letter
当前工作单位的工作证明,应该写上单位同意保留职位,出国留学
教授和本人之间关于学术问题的信件和E-mail
将来学习的专业或Program的介绍
|
F-1学生工作方面的规定
持F-1学生签证,按规定可以从事的工作有:
校内工作. 由学校提供的工作或其他为学校服务的机构如自助食堂、小卖店等提供的工作。但和学校构成业务关系的不属于这一范围,如为学校修建宿舍、校内邮局等,工作时间为每周不超过20个小时,但放假可全时工作,校内工作无须经移民局批准。
作为奖学金部分的工作。如果你获得一份奖学金或助学金,但条件是承担某项工作或部分工作。在这种情况下,工作的地点即使在校外,也无须经移民局批准。
校外特种工作. 这种工作只限于参加试点研究计划的雇主,该雇主只有在连续60天无法雇到合适的美国工人,方可向劳工部提出申请雇用外国学生。被雇用的学生一般只要学业优良,经学生顾问申请批准即可,无须获移民局批准。不过获得这种资格的雇主不多,因此一般学生很难找到这种会;
实习工作. 实习工作分为两种:课程实习和毕业实习。课程实习指在注册学习开始后第九个月至毕业时这段时间与课程有关的工作实习,课程实习期一般不超过1年,无须向移民局申请,由学生顾问批准即可。毕业实习指学业完成后的工作实习,最长可达1年。对毕业实习的申请,移民局和学生顾问都必须批准,但在毕业前曾有过1年以上的课程实习工作,则无资格获得毕业实习工作。
因经济困难而申请获准的工作。持F-1签证的学生,在学校就读1年以上,如因出现不可预测的经济困难,按规定申请工作许可。
学时及学校限制。F-1签证的申请条件之一是必须进行全时制学习,同时是学校的注册学生,持F-1签证进人美国后,如果未经许可减少学时甚至停止向学校注册,其签证将被移民局吊销甚至被勒令离境。并且只能在所批准的学校就读。如果转学,需向移民局申请获准。
对签证加签的限制。持F-1学生签证进入美国后,如其签证到期但身份未到期或已延期,其签证不可在美国境内加签,如果持证人要出入美国,则必须向海外使领馆申请新的签证。
F-1转学条件及转换成H-1B身份
F-1转学条件
持有有效F-1签证的学生可以转到另一个同样经过移民局批准的学校,学生转学后可以继续原来的教育计划,也可以进行另一个计划(如完成学士后转学攻读硕士学位)。转学必须遵循一定的规定和程序。
F-1学生只有在身份有效的时候才能转学。F-1学生如果在转学之前在进行全课程学习就被视为保持有效身份,被制定学校负责人许可缩短时间的F-1学生也可以被视为有效身份。如果有正常假期(如:寒暑假)紧随学生在转学前的学校就读的最后一学期,学生应在假期后的第一个学期就读于转学后的学校。在完成学业后的60天过渡期或经过许可参加实习的其间,F-1学生仍被视为保持有效身份,有转学资格。
F-1身份转换成H-1B身份
由F-1身份变更为H-1B身份,用通俗的语言解释就是:拥有F-1身份的学生毕业后。若在一年之内找到了一家美国公司的正式工作,成为该公司的雇员,则他可以响应地将其F-1的学生身份变更为受雇于美国公司的专业人员的H-1b身份。这是赴美学生所常用的改变身份模式。
美国移民法规定,在美就读的外国学生完成学业取得学位之后,还可以保留12个月的学生身份,这段时间被称作为学生的实习期,在此时段内该名学生可以有两种选择:
一是继续攻读另一学位,这样可以继续保持学生身份,知道完成这一学位;
二是在这12个月内找到一份固定的工作。这样可以以美国公司雇员的身份讲F-1学生身份改为H-1B工作身份。获得H-1B身份后再申请永久居留权,起审批进程就会顺利快捷得多;
|
|